考试和补考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5660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22:37:17

考试和补考

1.考试安排: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特殊情况除外),考生可根据全国统一通知时间和学习情况自己合理选择。
2.补考安排:本次不能通过考试的,可安排下次补考。
3.考场安排:由中国营养学会或省市人社部门备案或指定考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设置。
4.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参加中国营养学会或省市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检定考试。
备注:中国营养学会只组织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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